开车跑长途的人都懂,找着充电桩像抓着根“救命稻草”——可要是充完电还占着车位不挪,把别人的“救命位”变成自己的“临时停车场”,该咋算?
重庆姑娘顾女士(化名)就踩了这个“雷”。2024年10月的一天,她开新能源车去酒店,在停车场用某品牌超级充电桩充完电后,没及时把车开走,一占就是94分钟。等她收到支付宝扣款通知时傻了眼:546块多的费用里,108块是充电费,剩下438块全是“超时占用费”。
“我压根没注意到要收这个钱!”顾女士觉得冤,找车企协商未果后,直接把对方告上了法院,要求退还438元超时费。可一审法院的判决却给了她当头一棒——驳回诉求,说车企收这钱“合法合理”。
顾女士不服,上诉到上海一中院。这回,法院把事儿掰得更明白:
车企早把超时费的规矩说清楚了——、车机大屏幕、手机APP、小程序,哪儿都有提示;顾女士之前也不是第一次超时,之前几次超时都付了钱,说明她早知道这规矩。“你都付过钱了,现在说不知道?说不过去。”
超时费不是“乱收费”,是“违约金”——目的是让车主充完电赶紧挪车,别占着车位耽误别人。车企还有“缓冲政策”:第一次超时免单,要是充电站空闲(超过50%空位)也不收。“人家不是为了赚你钱,是为了让充电桩能循环用起来。”
顾女士自己也有问题——她2022年就买了新能源车,能不知道充电要多久?当天明明能提前走,偏要占着94分钟。那会儿充电站就剩2个空位,她一占,别人想充电都得等,这不光是耽误车企生意,更是抢了其他车主的“补能权”。
这事儿传到网上,评论区分成了两派:有人替顾女士喊冤,“94分钟罚400多,比停车费贵十倍,也太狠了吧?”也有人拍手称快,“就该治治这种占着茅坑不拉屎的!我上次找充电桩,绕了三圈都没位,就是因为有人充完电去吃饭了!”还有人冷静分析,“关键是车企有没有提前说清楚——要是早提示了,那确实该罚;要是没说,那就是车企的问题。”
其实法院的判决,说到底是给“公共资源的使用边界”画了条线:充电桩不是私人车位,是给需要充电的人准备的“紧急资源”。你充完电不挪车,看似占了小便宜,实则损害了更需要的人的利益。就像超市的免费购物车,你推回家当菜篮子,别人想推的时候就没了——道理是一样的。
有人问,“那超时费多少才合理?”法院说了,只要车企提前告知、有减免政策(比如首次免单、空闲时不收)、不是为了“敛财”,那就没问题。毕竟,惩罚不是目的,让公共资源“转起来”才是关键。
这事儿也给所有新能源车车主提了个醒:充完电,别急着去逛商场、吃火锅,先把车挪到普通车位——你省的那点时间,可能就是别人的“救命时间”。而对车企来说,也得把规则说得更明白点,别藏在APP的“小字条款”里,最好充电时弹出个大窗口:“您已充电完成,请在15分钟内挪车,超时将收取XX元/分钟的占用费”——这样大家都清楚,也就没那么多纠纷了。
说到底,无论是开车的还是运营充电桩的,多替别人想想,公共资源才能用得更顺。毕竟,我们骂的从来不是“收费”,而是“不讲规矩”。
